2015年1月,歐盟委員會為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ELCE)發(fā)布了EN62115:2005新的修訂案A12。該修訂案的最大變化在于它對帶有電磁場(EMF)集成領域源的玩具提出了更多要求。
表1修訂案A12中的重大變化
標識和使用說明 | 當第7.4條下的標識和使用說明只在包裝上顯示時,則必須在包裝上顯示該包裝的保留說明,因其包含重要信息。 | ||||
溫升及非正常工作測試 | 通過將低功率點連接到電源測量時的電極來使低功率電路短路。如果短路發(fā)生危險情況,則應解除短路,對相關低功率電路實施第9.8.2條a)到f)項下的測試。 | ||||
結構 | 作為部分要求,第14.10條中包含早前規(guī)定中的備注Z1的內容(見下文)。 “直徑或對角線測量尺寸在3.75mm和5.25mm之間以及長度大于7mm的連接器(如:Jack插頭、USB插頭、RCA音頻插頭等)不符合此項要求?!?/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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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有集成場源的玩具 | 帶有電磁場(EMF)集成領域源的玩具應符合EN 62233:2008標準,包括如下修訂內容: 不帶電動機馬達、感應器的玩具或只帶無源電子元件的玩具可視作符合本項要求,無需測定。本項要求不適用于使用3A及以下電流的玩具零件。 請將以下內容添加到EN 62233:2008,A.2.3“測量間距和傳感器位置”內容下的表A.1中的“滾筒式烘干機”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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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近身使用的玩具或玩具零件 | 0 | 所有表面 | 連續(xù) | 0.18 | |
手持式玩具或玩具零件 | 15 | 所有表面 | 連續(xù) | 0.18 | |
其他類玩具或玩具零件 | 30 | 所有表面 | 連續(xù) | 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