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針對與食物接觸金屬及合金材料的食品安全要求較歐盟其他成員國更為廣泛和詳盡,不同種類的金屬材料應(yīng)符合的要求也各有差異。2015年11月,法國競爭、消費者事務(wù)及反欺詐局(DGCCRF)發(fā)布了DM/4B/COM/001文件,對與食物接觸的金屬及合金材料的食品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該文件自2016年1月1日取代DGCCRF NI No. 2004-64中有關(guān)金屬及合金材料的要求部分。
DM/4B/COM/001文件中將與食物接觸的金屬及合金材料分為14大類,涵蓋的具體內(nèi)容包括特定金屬種類的定義、金屬元素成分比例、有害元素含量及遷移限值、遷移測試條件(模擬液、溫度、時間的選擇)等。值得注意的是,搪瓷、帶無機涂層的材料以及帶無機-礦物混合涂層的材料不在該文件的范圍內(nèi)。
DM/4B/COM/001 涵蓋的具體材料種類如下:
1.無涂層/鍍層不銹鋼
2.帶有機涂層的鋁或鋁合金
3.不帶涂層的鋁或鋁合金
4.帶涂層的鋼(Black Iron)(包裝)
5.鍍錫鋼(包裝)
6.帶有機涂層鋼(包裝)
7.不帶涂層鋼(非包裝)
8.帶金屬鍍層的鋼和不銹鋼(非包裝)
9.帶有機涂層的鋼和不銹鋼(非包裝)
10.不帶涂層鑄鐵或帶金屬鍍層鑄鐵
11.帶有機涂層鑄鐵
12.錫和錫合金
13.鋅和鋅合金
14.其他帶金屬鍍層金屬
與DGCCRF NI No. 2004-64相比,新要求最重要的變化在于,除個別種類金屬外,其余金屬都根據(jù)CoE 決議 CM/Res(2013) 9 增加21項(或23項)重金屬遷移要求。從業(yè)界的普遍反饋來看,這一要求異常嚴格,廣大廚電產(chǎn)品制造企業(yè)需給予高度重視,對產(chǎn)品中與食物接觸的金屬及合金部件的原材料從嚴管理,降低貿(mào)易風(fēng)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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